谷歌继续纠结:欲到WTO告中国 背后深藏玄机
栏目分类:国外搜索引擎 发布日期:2020-12-29 浏览次数:

谷歌 考虑向WTO上诉指控中国将问题推到国际组织的冗长诉讼程序中,持续地在漫长的诉讼程序中不时在网络审查问题上敲打中国政府,同时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中国市场带来的庞大收益。 3月3日

  谷歌考虑向WTO上诉指控中国——将问题推到国际组织的冗长诉讼程序中,持续地在漫长的诉讼程序中不时在“网络审查”问题上“敲打”中国政府,同时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中国市场带来的庞大收益。

  3月3日,在参加完美国国会有关“信息自由”的听证会之后,谷歌美国总部法律顾问向媒体表示正在考虑以中国“内容审查阻碍市场准入”为理由,向WTO总部提起上诉。

  表面来看,这似乎不是明智的选择,因为一旦进入WTO程序意味着将耗费至少两年的漫长时间,无法在短期内取得显著成效,但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研究贸易政策的苏珊·艾伦森教授称其为“一种精明的策略”,因为“这将使得整个问题暴露在公众视野中,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使得中国政府感到难堪。”

  如果对谷歌的一揽子谈判策略及其背后隐藏的多样化目标进行细致剖析,或许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应对下一阶段的挑战。

  “一揽子”策略之剖析

  “信息安全”,指的是整个“谷歌退出中国事件”的源头,即所谓“中国政府背景的黑客发动了对谷歌基础设施与核心代码的袭击,造成严重威胁”。这是一个具有普遍合法性的诉求,同样也被谷歌看作是能够将其他两个内容合法化的包装外衣,当然前提是必须能够找到无可辩驳的技术上的证据来证实这样的“中国黑客”确实存在。

  “信息自由”,指的是整个“谷歌退出中国事件”的核心,即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谷歌宣布计划退出中国之后不到一周即发表的那番演说中提到的“网络自由”。这里涉及到的核心问题是谁有权制定衡量信息自由的标准。在希拉里的演说中,美国政府及其认可的公司以及非政府组织,如“法轮功”麾下的全球互联网自由联合会,就具有这样的权力,而其他国家的政府以及行为体只有接受和遵守这种标准的自由。

  “商业利益”,是谷歌美国公司放在整个目标篮子最底部和最深处的内容,因为这与人类利益无关,这与美国国家利益无关,这仅仅服务于谷歌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员工收入。当然,这也涉及到一种自由,那就是谷歌在中国的行动自由,这种自由意味着尽可能少的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

  比如,谷歌盈利的重要来源之一是借助与中小网站分享点击率与流量的“广告联盟”(adsense),基于此,蓬勃发展的中小网站对于谷歌收入至关重要,中小网站吸引的点击率和流量越多,作为提供指向这些中小网站入口的谷歌,获得的分成也就越多。需要注意的是,谷歌引以为傲的特点之一是“可以提供与网站的内容相匹配的广告”,换言之,网站的内容谷歌是知道的。这就从一个侧面揭示了为何网络审查制度让谷歌寝食难安的深层原因:网络审查制度的存在使得政府得以打击存在非法内容的网站,而这些网站的被查封,就意味着谷歌盈利收入的下降,所以谷歌必须消除这些潜在的隐患。

  谷歌又陷尴尬境地

  从表面上看,谷歌公司得到了美国政府的高调支持,但实际上却让谷歌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究其本质而言,谷歌,是一家“公司”,不是一个“人权团体”,这就意味着,谷歌最终看重的还是“市场”所带来的“利润”和“收益”。如果谷歌真的那么看重“人权”和“自由”,他的选择将是清晰而明了的:关闭谷歌中国公司,退出中国市场。当然,谷歌退出中国市场对于网民并没有什么损失,地理位置处于中国大陆的网民依然可以使用google搜索引擎和其提供的服务。区别在于,谷歌公司无法再从高速发展的拥有超过3亿用户的中国互联网市场获得商业收益。当然,谷歌可以借助挑衅的方式,刺激中国政府屏蔽整个google搜索引擎乃至gmail系统,并以此“激起中国用户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但由此产生的连锁反应是否是谷歌可以承受之重,还在两可之间。

  另一种选择,就是回到中国市场,继续按照中国法规做应该做的生意。但由于此前谷歌把话说的太满,轻易退回原处,将遭遇心理上的巨大落差,显然也是难以承受的。于是作为一种折中选择,出现了现在的局面:将问题推到国际组织的冗长诉讼程序中,持续地在漫长的诉讼程序中不时在“网络审查”问题上“敲打”中国政府,同时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中国市场带来的庞大收益。但这种看上去很如意的算盘并非全然没有成本,它损耗的是谷歌最宝贵的无形资产,即看上去与政治以及国家利益无关的相对超然的地位,把一个互联网搜索引擎巨头逐渐降格为如同冷战时期美国之音乃至自由欧洲之声电台那样的代理人,长此以往,利弊如何,只有等待历史的检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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